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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联盟 - 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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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注册资本也可开办公司

    1tstz 2013-12-29 23:32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

    随着此次公司法的修改,“白手起家”开办公司成为可能。据介绍,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3个方面,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等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等其他6部法律的决定。据悉,对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对其他6部法律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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